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数据 传输及应用要求》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福建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11)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 、福建省立医院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 、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厦门弘爱医院 。
主要起草人 徐秋实 、郑加明 、郑雅卿 、杨秋波 、巫利荣 、李仕军 、施怡 、聂虎 、黄慧萌 、林文宏 、王琮禹 、王学理 、林进户 、胡伟国 、吴敏 、陈喜军 、郭建辉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词汇) |
备案号:105826-2023。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数据接入省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互认共享平台”)的接入要求、检查检验数据及接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数据接入互认共享平台的设计、开发、测试、验收、应用、管理 和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