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丹东板栗》由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丹东市发家岭板栗专业合作社 、辽宁发家岭板栗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芳 、张勇 、回瀛瀛 、何明哲 、张凤翔 、杨柏威 、黄森 、方玮 、李海霞 、张明贵 。
备案号:111567-2024。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丹东板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