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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公共数据平台 数据治理规范 第一部分:总则》由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盐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朱照伟 、袁爱娣 、戴祥 、施晓波 、李德志 、齐文辉 、张亮亮 、薛步高 、韦应虎 、田永艳 、董玉伟 、李兴儒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09/T 1259-2023
发布日期
2023-12-15
实施日期
2024-03-15
废止日期
2025-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2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020 信息技术(IT)综合
归口单位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管部门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5725-20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公共数据平台数据治理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总则,规定了架构体系、保障体系及实施体系。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盐城市市县两级公共数据平台数据治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朱照伟
袁爱娣
李德志
齐文辉
韦应虎
田永艳
戴祥
施晓波
张亮亮
薛步高
董玉伟
李兴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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