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由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主要起草人 何鹏 、夏侯凯全 、杨文波 、胡小斌 、赵子煌 、黄定策 、田亚坡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01 消防综合 |
备案号:106660-2024。
适用于梅州市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计和消防安全理管,已投入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参照本文件执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