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由太原市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太原市。
主要起草单位 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 。
主要起草人 马晓彬 、高维娜 、张鹏宇 、张香萍 、赵培仁 、许晋阳 、李鹏 、冯鹏跃 、薄涛 、 张斌 、王金云 、高文敏 、聂媛 、任海平 、毛羽 、陈雅娟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01 消防综合 |
备案号:104403-2023。
规定了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管理组织、消防管理体系、消防安全评估、火灾风险管控、巡查检查和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疏散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信息化建设、重点部位管理、预 案制定与演练,以及高层住宅建筑、医疗养老院建筑、餐饮场所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其他高层民用建筑可以参 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