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数字乡村 乡村数字民宿建设通用规范》,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廊坊市标准化所 、北华 航天工业学院 、中共香河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 员会办公室 、中共文安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 会办公室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 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 、中国广电 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 、海南省南海 大数据应用研究院 、微众(廊坊)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 、河北水岸潮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永清县和义 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顺海 、何小海 、郭睿 、高继伟 、朱学海 、姚鹏 、刘朔 、米梦凡 、罗文龙 、张永亮 、赵澎涛 、李时 、王锡术 、王淼 、周鑫 。
65 农业 |
65.040 农用建筑物、结构和装置 |
65.040.01 农用建筑物和装置综合 |
备案号:104566-2023。
本文件规定了乡村数字民宿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要求、场地设施、室内设施、数字化建设、公共服务、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和人员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廊坊市各行政村(街)数字化民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