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双师型”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训规范》由锦州市教育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工程学院 、渤海大学 、辽宁工业大学 、辽宁理工学院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主要起草人 田驰 、赵毅 、黄占宇 、潘德昌 、戴莹 、王慧 、张晚青 、刘怀昆 、冷冬妮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03.100.30 劳动资源管理 |
备案号:104124-2023。
本文件适用于锦州市中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的“双师型”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