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规范化建设指南》由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科)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科) 。
主要起草人 李玲 、陈德贵 、肖湘 。
71 化工技术 |
71.100 化工产品 |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
备案号:103707-2023。
本文件规定了遂宁市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规范化建设指南的术语和定义、资质要求、职责、制度要求、人员要求、场所要求、质量管理要求、监督检查。 本文件适用于线下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线上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单位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