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由陕西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水利水电发展中心 、陕西省小水电行业协会 、陕西省水务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杨颖刚 、夏建军 、周鹏 、刘承 、申景涛 、任建军 、李真 、刘侠 、周炜 、弋西汉 、马小文 、杨志刚 、吴国庆 、陈飞 、廉晓风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40 水力工程 |
备案号:102964-2023。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水电站(下文简称水电站)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中的基本要求、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文件管理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绩效评价及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单站总装机容量0.5MW~50MW(不含)的水电站双重预防机制建设,0.5MW以下的水电站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