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人居环境 村庄清洁要求》由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现代农业科学研究院 、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等 。
主要起草人 马国际 、李侃 、姜烛 、李艳玲 、夏钦 、郝少莉 、胡江波 、雷艳 、杨洁 、常馨月 、杨明霞 、陈红哲 、陈建校等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102721-2023。
本文件规定了村庄清洁基本要求及责任划分、村庄街巷、农户庭院、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田间地头、道路沿线、绿化亮化美化、监督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