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一窗受理"规范》由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四川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办公室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成都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成都市锦江区行政审批局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吕芙蓉 、陈建平 、舒新华 、况琳 、赵婧晖 、张力 、陈彬 、邓刚 、林旭 、赵仕品 、黄蔚 、黄勤 、彭云 、李峰 、麦慧 、金铭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102134-2023。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一窗受理”的基本要求、窗口设置、窗口人员要求、服务流程、监督考核与评价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 无差别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的服务管理运行工作;公安(户籍、出入境)、不动产、公积金、社保、医保、税务等六类可设置分领域综合窗口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