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洁净区管理规范》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省儿童医院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 、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凤阳县人民医院 、凤阳县中医院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备案号:102473-2023。
本文件规定了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洁净区的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