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安徽中科大禹科技有限公司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91.140.30 通风和空调 |
备案号:102461-2023。
本文件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的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卫生质量和卫生检测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宾馆、旅馆、招待所、公共浴室、商场、理发店、美容店、电影院、体育馆、游泳馆、图书馆、候车(船、机)室、居民住宅、学校、医疗用房等公共场所,其他场所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