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动物和动物产品补检条件判定技术规范》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阜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定远县畜牧兽医局 、合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102424-2023。
本文件规定了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补检条件判定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人工饲养动物、野生动物和动物产品是否具备补检条件的技术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