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管理规范》由沈阳市财政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 、沈阳市信用中心)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莽琦 、孙晓军 、吕锡源 、刘耀国 、胡雪娇 、王永峰 、韩先一 、王福军 、张米拉 、李华楠 、李春华 、喻子蛟 、刘俊鹏 、龙飞锦 、贾纯伟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10131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