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市场监管信息化 应用系统总体技术要求》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11)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服务中心 、福建大数据一级开发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徐侃 、郑开新 、魏祯 、游鄂平 、李喆 、邹建红 、黄炜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词汇) |
备案号:100546-2023。
本文件给出了市场监管信息化应用系统的总体架构, 规定了基础设施层、 数据资源层、 应用支撑层、业务应用层和用户交互层,以及标准规范体系、运行维护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区)市场监管机构及直属单位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