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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1226-2021
发布日期
2021-12-16
实施日期
2022-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5076-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3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硫化物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硫化物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 200 ml,使用 10 mm 光程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 0.01 mg/L,测定下限为 0.04 mg/L;使用 30 mm 光程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 0.003 mg/L,测定下限为 0.012 mg/L。 注:30 mm 光程比色皿仅用于地下水或低于第一类标准的低浓度海水的测定,前处理法应采用“酸化-蒸馏-吸收”法。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