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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棉花集中成熟栽培技术要求》由 326(农业农村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新疆农业科学院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河北农业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0874-T-32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2-09-08
申报日期
2022-04-27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7-14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7-28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2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20 植物栽培
归口单位
农业农村部
执行单位
农业农村部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集中成熟是棉花机械收获的保障,而机械收获(机采棉)则是振兴我国棉花产业的突破口。

我国棉花主产区的生产与生态条件、种植方式与国外不同,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现有成熟技术,因此,必须针对我国机采棉发展的特点,在突破标准化种植、轻简管理以及集中成熟等关键技术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棉花集中成熟栽培技术,为我国棉花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针对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等内地棉区传统“早播稀植”栽培棉花基础群体小、结铃分散、集中采收难,西北内陆棉区传统“矮密早”栽培棉花水肥投入大、化学脱叶效果差、机采籽棉含杂率高等突出问题,以“种-管-收”为主线,以构建集中成熟的高效群体为核心,建立了以精量播种、免整枝、水肥协同高效管理、化学脱叶催熟为关键技术的棉花集中成熟栽培技术并大面积推广应用,与传统种植相比,长江与黄河流域采用该技术棉花吐絮期缩短 40%,实现了集中成熟;西北内陆机采棉脱叶率提高了 3~5 个百分点、机采籽棉含杂率降至8%以下。

平均省工30~50%,增产5~10%,水肥药投入减少10~15%,促进了我国棉花生产由传统劳动密集型向现代轻简高效型的重大转变。

自2012年始,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联合山东省农业院、中国农科院棉花研究所、新疆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等单位,在西北内陆和内地棉花主产区开展集中成熟栽培技术试验示范,并取得成功,为我国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2021年,新疆棉区近90%的棉田实现了机采;内地棉区机采棉种植面积达100万亩以上。

为进一步规范棉花集中成熟栽培技术,必须制定适合我国主产棉区生产条件的棉花集中成熟栽培技术要求,为我国棉花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棉花主产区棉花生产。 (二) 主要内容 本标准主要涉及棉花标准化种植、合理密植免整枝、科学化控、水肥轻简运筹、集中成熟和脱叶催熟等技术,改进了传统棉花生产中存在的结铃分散多次收花、用工多、劳动强度大等突出问题,规范了棉花集中成熟栽培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