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地名规划 编制导则》由 TC233(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 、民政部地名研究所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020 自然规划、城市规划 |
地名规划是实施地名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开展地名规划不但可以提升一个地区的地名标准化水平,防止不规范地名的出现,还可以优化区域内的地名体系,有效发挥地名的指位作用,辅助地名文化保护保护和利用工作。
但规划作用发挥的程度如何,在很大程度上与地名规划编制技术路线、编制水平相关。
通过制定《地名规划 编制导则》标准,可以规范地名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我国地名规划工作总体水平,实现地名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促进地名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确保地名规划作用的充分发挥,更好地发挥地名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
文件规定了地名规划编制的术语定义、流程阶段及技术要点,并明确了编制成果的内容和形式。文件适用于地名规划的编制工作。 初步确定该文件主要由六部分组成。包括: 1.术语和定义,对标准所用到的各类术语和定义进行规定。 2.基本要求,对地名规划的任务、对象、范围、原则等进行规定。 3.前期准备,对地名规划的前期任务、收集资料等工作内容进行规定。 4.现状调研,对地名规划调研内容、方法和结果的记录等内容进行规定。 5.方案编制,对规划方案编制的技术路线进行规定。 6.成果提交,对地名规划成果提交的文本和图件样式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