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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由 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1190-T-33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2-12-13
申报日期
2021-12-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7-14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7-28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4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归口单位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国土)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的:制定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定与代码编制规则》,为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和信息管理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撑,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定与代码编制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意义:通过全面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科学合理划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赋予唯一编码,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和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对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规范化、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将规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定规则、划定要求以及代码结构、编制规则”等内容,适用于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划定、标识、信息处理和交换等。 本文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土地调查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以及《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5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自然资发[2020]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针对自然保护地、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和信息管理的具体要求,吸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地区、自然资源权籍调查示范区以及国家公园、大江大河等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区、湿地、大江大河重要生态空间确权登记等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认真分析和详细梳理自然资源调查试点和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单元划定、划定要求以及代码结构、编制规则等问题,研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定与编码同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和登记之间的内在规律,协调“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定与编码”同“不动产单元设定与编码”的相互关系,探索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分的主要技术难点和实际确权定界的可能性、可行性、合法性等,确定自然资源一般登记单元和独立登记单元划定的原则和方法,解决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代码结构和编制规则的主要技术难点,规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代码结构、编码方法、表示方法以及变更规则、变更方法等内容。按照国家标准编制的要求和程序,提出适用于全国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统一代码编制的国家标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定与代码编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