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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饲料添加剂 第8部分: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氯化铵》由 326(农业农村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江海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1480-Q-32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2-12-13
申报日期
2021-12-29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7-04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8-03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120
65 农业
65.120 饲料
提出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饲料添加剂氯化铵作为非蛋白含氮物(NPN),能有效补充蛋白质营养,被广泛的应用于反刍动物如牛、羊的非蛋白氮补充添加剂,替代饲料中的部分动物蛋白;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氯化铵添加量不超过1%,以提供不超1.6%的等效粗蛋白质。

其还可作为动物饲料的酸度调节剂,酸化动物体液和尿液,在反刍动物育肥阶段用于抗击尿结石,防止尿石症引发的死亡和产肉量降低情况的发生。

氯化铵同时还具有很强的药用保健功能,可以作为水产动物的护肝止溃疡药物;兽药上用氯化铵可以刺激动物呼吸道,起到止咳化痰的作用。

目前在育肥反刍饲料中普遍添加氯化铵,折算成全价配合饲料含量从0.3%~1%不等。

其中羊育肥阶段4%预混料添加最高达25%。

2020年反刍饲料总产量1318.8万吨,按1:1.54全部折算成配合饲料为2030万,按最低含量0.3%~1%添加量估算,饲料添加剂氯化铵年市场需求量约为6~20万吨/年。

饲料添加剂是现代饲料工业必须使用的原料,对强化基础饲料营养价值,提高动物生产性能,保证动物健康,节省饲料成本,改善畜产品品质等方面有明显的效果。

饲料添加剂产品标准是控制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不可或缺的技术文件。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饲料添加剂氯化铵产品标准,由于标准的缺失,致使市场行为比较混乱。

一些企业毫不顾及产品质量对牲畜及人身健康的影响,为了利益以次充好的情况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含量不足,重金属等有害元素超标问题。

现阶段通过制定统一标准衡量产品质量,避免低端产品通过价格竞争扰乱行业秩序,影响牲畜和人身健康是十分必要的。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饲料添加剂氯化铵产品质量,指导企业生产,提高产品安全应用效果。

对保护饲养动物的健康及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氯化铵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饲料添加剂氯化铵的外观与性状、氯化铵含量、干燥失重、灼烧残渣、铅、镉、砷、铁及pH值。以及对应的检验方法。以上指标的有效控制可以满足饲料行业的需求,保障牲畜和人身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