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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图编制规范》由 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北京舜土规划顾问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1187-T-33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12-13
申报日期
2021-12-23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7-14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7-28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02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020 自然规划、城市规划
归口单位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国土)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1.目的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提出建立全国统一、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明确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底板,逐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为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提出建设完善省、市、县各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整合叠加各级各类规划成果,实现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一张底图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发挥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向下对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汇集了全域、全要素并展现了要素动态的变化过程;向上支撑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在国土空间现状要素基础上,叠加整合多部门相关管理事权信息,为规划编制、政府决策、实施管理提供依据。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图是“一张底图”在总体规划层面的具体表达。

底图不同于传统制图,制图是图纸表现,底图与空间治理的关系更加密切,是通过空间要素汇集和空间管理数据叠加形成底图数据库,并进行图纸表达的全过程。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图支撑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和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城市体检评估,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基础依据。

为规范国土空间总体底图的编制要求,实现逐级汇交、全面整合形成全国一张底图,制定本规范。

2.必要性与意义 (1)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强调“要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目的是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本规范将明确底图的统一要求,规定各部门国土空间相关信息,按照统一的要求汇集、叠加、整合,为统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空间事权冲突提供依据,能解决长期以来管控要求重叠冲突、权责不清的问题。

有利于多部门资源管理的高效协同,提高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能力的 现代化水平。

本规范将规定底图数据更新与维护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得底图具备现势性特征,满足了规划实施管理对于数据动态更新的需求,为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城市体检评估提供相关数据基础,为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有效实施监督提供支撑。

(2)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必然要求 中央18号文件中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本规范属于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中基础通用类标准,统一了自然资源、发改、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的各类基础空间要素,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供依据,支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建设。

(3)统一底图编制标准和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的必然要求 自然资办公厅38号文件要求各省、市、县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整合形成本辖区范围的“一张底图”,逐级汇交形成全国一张底图。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其中底图编制作为基础性工作,尚处于实践探索阶段。

部分地区出台了底图基数转换和工作流程的技术文件,但是由于各地对底图内涵和空间要素理解不一,导致无法汇交形成全国一张底图。

国家尚未出台底图编制的统一标准,现行或试行的标准如《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等,虽然对底图底数有所涉及,但缺少对底图编制系统性、完整性、深入性方面的统一要求。

综上所述,本规范将指导全国各地编制统一标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图,支撑全国汇交形成一张底图。

一是,为我国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管控提供综合的技术标准支撑,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二是,为各部门提供可感知、可量化、可分析的国土空间基础底图数据库标准,提高国土空间治理效能;三是,提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图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提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科学性、协调性与操作性。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图编制工作中,陆域和海域要素采集编制及其核验汇交、维护更新的服务方法;规定了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的基本内容、符号样式及使用方法;规定了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底图部分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的技术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省、市、县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并提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底图要素的核验与汇交、维护与更新服务参考。 2.内容构思 从三个维度设计规范主要章节内容,一是围绕底图构成,设计章节的具体内容;二是围绕底图编制工作顺序及各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图关系,设计章节顺序;三是围绕标准规范体例,规范内容格式。 3.重点章内容 (1)底图要素及其编码 一是筛选和梳理基础地理、基础地质等现状类数据及发改、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国土空间相关信息;二是按照资源环境条件,境、界与行政区,陆域空间要素,海域空间要素四个类别对底图要素进行分类规定;三是规定底图要素的编码形式。 (2)省、市、县级国土空间底图编制要求 一是规定各级底图的一般要求,包括制图应确定的比例尺指北针和风玫瑰;二是规定省、市、县底图的表达内容与深度;三是规定各级底图数据汇交要求,四是与本级的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统计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数据信息叠加汇集要求。 (3)底图数据汇交与更新 一是规定底图的数学基础与数据结构,二是规定数据核验、数据汇交要求,三是数据更新、应用服务和建设与维护要求。规定底图应开展年度更新,明确底图数据库的更新内容。 (4)底图表达图式 一是规定底图成果包括数据库、图纸和报告,二是规定了图底图图式、图幅配置、要素表达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