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磷化氢水果蔬菜检疫熏蒸处理技术规范》由 TC271(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天津海关 、常州海关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新鲜水果蔬菜和花卉,是可能传带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主要货物,如地中海实蝇等。
国际贸易中,很多国家均要求对其进行有效的检疫处理。
在国内,为了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扩散蔓延,通常会由植物检疫主管部门划定检疫疫区,疫区内的新鲜水果蔬菜或花卉,未经有效的检疫处理,均不得随意调出疫区。
因此,制定水果蔬菜磷化氢检疫熏蒸处理通用技术要求的标准,不仅能够推动该新型熏蒸处理技术的应用,而且还能够有效防范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促进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与此同时,还能有效阻止我国检疫性有害生物在国内的蔓延和随出口水果蔬菜或花卉传出国外,保障我国优质新鲜水果蔬菜和花卉的出口和国内销售,助推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
该标准的制定,还有利于我国逐步淘汰检疫与装运前熏蒸中的溴甲烷应用,保护大气臭氧层,为我国有效履行国际义务提供技术支撑。
因此,本标准的制定,意义重大。
本标准涉及的范围为植物检疫中的水果蔬菜和花卉的磷化氢植物检疫熏蒸处理,为植物检疫基础性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设施设备的建造与配置标准,官方认可技术标准和检疫熏蒸通用程序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