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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信息技术 生态环境大数据 数据分类与代码》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清华大学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百分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环境信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柯内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0598-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07-19
申报日期
2021-11-04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3-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3-21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99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

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开展,组建生态环境部,整合了分散于多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如发改委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治地下水污染,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划分、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等,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需要重新梳理相应的职能和数据; 二、加快促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是大数据时代提升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能力的紧迫要求; 三、生态环境大数据是生态环境决策科学化、监管精准化、服务便民化的重要技术手段和实现途径。

近年来,全国通过对《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的贯彻和实施,大数据平台框架体系已初步建立并展开基于生态环境大数据的应用试点。

四、为有效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全面整合共享,破除数据孤岛,需要尽快梳理明确生态环境大数据的分类,加强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整合、推动数据资源共享服务、推进生态环境数据有序开放。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生态环境大数据是指在生态环境领域中,运用大数据理念、技术和方法,对数据的采集、存储、计算与应用,实现生态环境的现状统计、趋势预测、安全预警和综合评估,从而能够全面掌握、管理生态破坏/保护状态和环境污染/治理状态。 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以及政务信息资源编目工具的要求划分,采用以线分类为主、面分类为补充的混合方法,对生态大数据进行“类、项、目、细目”四级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