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信用服务业分类及编码规范》由 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而系统的工程。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大力推进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历史成就。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号) 关于“大力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的要求,未来,除政府部门以外,社会力量尤其是市场力量将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批具有较强公信力和专业能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有利于增强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有利于社会化信用约束机制的建设和营造诚实可信的社会氛围。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信用服务业的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科学定义信用服务、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业以及合理划分信用服务业变得越发重要,这是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业,促进信用服务机构合规管理的重要基础。
本标准规定了信用服务功能性活动的分类。本项目适用于信用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分析和研究等工作。 本标准包括术语和定义,重点对信用服务、信用服务业、信用服务机构金顶定义。明确了分类原则,即功能性、科学性、协调性、实用性和前瞻性。设计了编码方法、分类代码机构。制定了信用服务业分类表和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