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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汽车节油产品使用技术条件》由 TC521(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公高远(北京)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0866-T-348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07-21
申报日期
2021-09-17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3-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3-21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2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20 道路运输
归口单位
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汽车工业快速发展,我国汽车节能环保问题突出,自2018年以来,我国汽车产量每年均超过了2000万辆,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意味着汽车对能源消耗量逐渐增大,污染排放也增多,尤其是二氧化碳排放势必加大,能源供应也将显得更加紧张。

为了缓解能源危机,应对气候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明确,中国将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汽车节油产品是能降低汽车燃料消耗并对汽车的其他使用性能无不良影响的产品,降低汽车燃料消耗能有效减少汽车行业对能源消耗量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当前,我国汽车节油产品众多,包括添加剂类、润滑油类等,规范汽车节油产品使用技术要求,明确汽车节油产品评定标准,有助于为汽车市场帅选出有效的汽车节油产品。

《汽车节油产品使用技术条件》(GB/T 25348)2011年3月1日实施后,规范了汽车节油产品评定标准,同时被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监督管理产品目录》引用,明确汽车节油产品应当按照GB/T 25348的要求实施监督管理。

此次标准的修订和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汽车节油产品节油的判定指标和方法,对实现汽车节能环保具有重要作用,以及对实现我国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和双碳目标的启到促进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节油产品使用后汽车或发动机性能经济性、动力性和排放性能的改善,以及添加剂类汽车节油产品的理化性能和电子类汽车节油产品的电器性能等技术指标。本标准适用于以燃料油为动力的在用汽车上使用的汽车节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