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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5部分:可梯次利用设计指南》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汽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1253-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12-13
申报日期
2021-09-08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7-14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7-28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前新能源汽车已经逐步开始逐渐进入退役期,退役后的电池,电性能仍然可以满足低速电动车、通信基站备用电源和电力储能等多种梯次利用场景。

但是在实际梯次利用过程中,发现由于动力电池设计过程的材料、结构、接口等各方面没有考虑后端的梯次利用需求,导致动力电池退役后难以拆解、无法梯次利用、或梯次利用工艺过程复杂且能耗、成本较高等诸多问题,制约了梯次利用产业的发展,造成了资源与能源的浪费。

本标准深入调研当前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和市场需求,充分结合车用动力电池设计之初的设计要求,从动力电池产品设计过程、生产过程兼顾到电池退役后期的梯次利用,规定了退役电池包可梯次利用的基本要求、结构要求,并结合行业调研结果从使用场景的角度规定了电池包、模块和单体三个层级可梯次利用的设计要求,形成设计指南,指导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提升新品电池的可梯次利用性能,在满足电动汽车使用要求的情况下,降低未来梯次利用的成本,有效减少后续梯次利用过程中国家、行业与企业的技术投入与资金投入,减少资源与能源的浪费,降低整体梯次利用产业资源、能源、经济、环保措施的过度投入,提高电池梯次利用的效率,推动退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行业的健康、可持续规范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动力蓄电池可回收利用设计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规定了全新电池包设计之初时兼顾退役时梯次利用的基本要求、结构设计要求,从使用场景角度对单体、模块和电池包三个层级提出了可梯次利用设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动力蓄电池单体、模块和电池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