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导则》由 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 、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工业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 、南京江北新材料产业园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00 危险品防护 |
1.目的。
通过对化工园区固有(潜在)或预计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的清晰辩识和科学评估,明确园区的本质安全现状,为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系统分析化工园区风险的联动效应和区域风险的分布状态,综合测算化工园区的安全容量,明确化工园区发展的规模、产业结构的布局,指导化工项目的发展规模和导向。
提出科学配置与园区相适应的公用工程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避难场所、防灾设施,加强物流仓储规划,强化物流输送及管廊设置的建议,规范园区相关安全设施的配置和管理。
通过检查并评估园区正式运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事故隐患排查的实施情况,对实施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督导,促其把措施做到位。
预测园区重大危险源的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评估其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是否在容许范围内,了解主要风险来源,针对事故后果和社会影响,督促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制定并落实专项预案。
协助园区管理机构梳理园区风险,根据园区的产业特色和风险程度,提出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议,以期将园区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完成行政管理职责。
2.意义。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或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并将该方案报园区主管部门备案。
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5年要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件都要求部署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相对集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估,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要求所有化工园区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为了贯彻贯彻落实国家的政策要求,规范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江苏、陕西、宁夏、四川、河南、山东、山西、湖南、广东等9省(自治区)制定了地方标准,湖北等省也出台了政策文件。
这些地方标准和政策文件指导了安全评价单位规范性的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一直以来国家层面上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化工园区风险评估工作如何开展不明确,评估的程序、内容和报告的要求不明确,评价公司的评价质量无法判断。
这样导致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无法达到预期目的,评估工作没有实际成效,国家的政策难以落实。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导则,明确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规则、目的、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制要求,填补了国家层面没有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的空白,对各地化工园区风险评估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新建、扩建和已建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园区(集中区)风险评估的管理规则、目的、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