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混流式水泵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由 TC175(全国水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等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40 水力工程 |
《水泵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国家标准2008年发布实施,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抽水蓄能技术的国家标准,是我国水电行业最基础的国家标准,从蓄能电站招投标到机组的制造和运行均有广泛应用,而且在我国制定各类水电设备标准时,都是重要的参照和引用标准,在行业内具有深远的影响,为我国蓄能技术的健康发展做了良好的铺垫和引领。
过去十年,我国蓄能技术得到快速发展,随着一批高水头大容量蓄能机组的开发建设投运,原标准的一些条款已经限制水泵水轮机技术的发展,为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需对标准进行修订。
抽水蓄能是成熟的储能技术,抽水蓄能电站可以提高电力系统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波动性电源的消纳能力,充分利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对我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既可作水泵运行又可作水轮机运行的混流式水泵水轮机采购、设计和制造方面的性能保证、技术要求、供货范围和检验项目,并提出了其包装、运输、保管、安装和运行维护应遵守的一般规定。 主要技术内容: 明确和规范了水泵水轮机技术术语的名称、代号和定义,在这个过程中考虑了与国际标准和国内相关标准的一致性; 明确和规范了水泵水轮机技术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技术文件; 明确了水泵水轮机性能保证的具体内容; 明确规定了蓄能机组的供货范围和备品备件。 本次修订主要是明确预紧螺栓在各工况下的工作应力和安全系数。 与上一版相比,本标准做了如下修改: —— 根据近年来抽蓄技术发展成果,对本标准章节及条款进行修订和增补。 ——本标准需增加目次及引言内容,其他整体框架结构按现有版本编制。 ——规范引用文件的概述部分内容按照GB1.1-2020要求修改,并对相关引用规范进行增补、复核。 ——术语、定义和符号中新增S区裕量、驼峰裕量、水力激振、相位共振等定义。 ——规范统一公式编写格式及类似句式的表达方式。 ——增加压力脉动、水力激振、相位共振、S区安全裕量等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