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 第7部分:有机物综合指标》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延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黄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 、深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站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佛山水业集团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金华市千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活饮用水中高锰酸盐指数、石油和总有机碳的测定方法。本文件规定了饮用水源水中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BOD5)、石油和总有机碳的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指标的测定。 主要技术内容: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BOD5)、石油和总有机碳的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