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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水文水质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深圳市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站深圳市深水宝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20214633-T-361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2021-12-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1-11-23
公示截止日期
2021-12-07
标准类别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
执行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水源水的样品采集、保存、管理、运输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措施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水源水的样品采集与保存。 主要技术内容:水样采集、水样保存、样品管理和运输、水样采集的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