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清洗要求》由 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京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00 危险品防护 |
化学品的生产和消费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但是不少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的危险特性。
而罐车装运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常见方式,基于危化品运输企业质量保障要求和罐车检修时交通部门的强制质量要求,必要时按照要求对罐车进行严格清洗,以保证使用和安全检修。
但危险化学品运输槽罐车清洗是典型的受限空间作业,并且罐车内部结构复杂,只能采用人工清洗的方式,因此很容易产生安全事故。
例:2017 年10 月,重庆市某洗车场发生一起清洗槽罐车致3 人死亡的事故;2017年8月7日,淄博某物流公司在运输甲基叔丁基醚后未经蒸洗再次运输过氧化二叔丁基,造成5人死亡,11人受伤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从前期调研情况看,罐车清洗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 洗罐车工人工作任务重,劳动强度大,极易出现人身伤害事故;2) 罐体内作业环境差,属于典型的受限空间作业,操作不慎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3)罐车清洗作业时,易挥发气体与外界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静电打火等易产生爆炸事故;4) 易造成环境污染。
清洗罐车需要开罐作业,罐内有毒气体挥发至大气,严重污染环境,清洗车辆后的废水同样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第六部分第(二)条“完善交通安全生产体系,强化载运工具质量治理,保障运输装备安全”,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亟需明确罐式车辆罐体清洗的标准作业规范,降低操作风险,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保障。
因此,《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清洗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作业过程中的火灾爆炸事故防控工作,为保障蒸洗罐车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安全、风险应对及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起到助推作用,对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的稳定、良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清洗的安全管控要求、清洗作业要求及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常见的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的人工清洗,常见液体危险货物可参见GB 18564.1-2019附录A: —— 化工品类:烷烃、苯、酯、醛、酮、醚等; —— 石油类:原油、柴油、机油、汽油、石蜡油、石油醚、环烷油、导热油、煤焦油等介质以及石油类的调和物质; —— 碱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粒碱、纯碱等; —— 盐类:亚硝酸钠、硝酸钠、硫氢化钠等; —— 醇类:甲醇、乙醇、苯甲醇、丁二醇、乙二醇、正丁醇、正戊醇、正已醇、异丙醇、异戊醇、烯丙醇等; —— 其它类:脂肪醇、皂角、化妆品类、食用油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