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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风险管理 大科学装置 总则》由 TC310(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0577-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07-19
申报日期
2021-08-09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3-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3-2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01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20 质量
03.120.01 质量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大科学装置是指通过较大规模投入和工程建设来完成,建成后通过长期的稳定运行和持续的科学技术活动,实现重要科学技术目标的大型设施。

大科学装置是现代科学技术诸多领域取得突破的必要条件,是为国家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进步提供保障的必不可少的科技基础设施,是建立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大型科研基地的重要条件,是众多高新技术的源泉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摇篮。

截止目前,我国正在建设的大科学装置达到23个,投入运行有27个大科学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支持建设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大湾区、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支持适度超前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提高共享水平和使用效率,支持加强高端科研仪器设备研发制造。

同时,国际正在积极主动参与更多国际大科学计划,努力提出并牵头国际大科学计划,将为解决世界性重大科学难题贡献中国智慧、提出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

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不仅是世界科技创新领域重要的全球公共产品,也是世界科技强国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升本国创新能力的重要合作平台,因此大科学装置的项目风险管理标准化工作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尚没有涉及大科学工程的项目风险管理标准。

本标准的提出旨在对大科学工程提供一个系统的应用经验、以系统、预防为主,全面和经济有效的方式识别、评估、降低、接受和控制大科学工程项目风险。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大科学装置项目风险管理的通用指南,包括大科学装置风险管理要求、风险管理准备工作、风险管理过程、运行和运行后信息以及风险管理的文档。 本标准适用于大科学装置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工作,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