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城镇供热系统标识编码规则》由 TC455(全国城镇供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 91.140.10 中央供热系统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作为基础标准,翻译版本对于供热企业“引进来”及“走出去”有重要意义 |
本标准规定了供热系统标识编码的基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以下供热系统的标识编码: 1 供热热源:热电厂以外的热源(含供热厂、调峰热源、备用热源)、热网首站。 2 一级管网。 3 热力站。 4 二级管网。 5 热用户。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基本规定(编码总要求、各阶段编码、全厂码)、编码通用规则(工艺相关标识、安装点标识、位置标识)、热网首站标识(热机、电气专业、土建专业、仪表与控制专业)、一次管网标识、热力站标识(热机、电气、仪表与控制专业、土建专业)、二次管网标识、热用户标识、工程约定与编码索引、标注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