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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化妆品中大麻二酚和四氢大麻酚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由 TC257(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57SC2(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上海海关上海香料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0201-T-60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04-22
申报日期
2021-06-02
公示开始日期
2021-11-23
公示截止日期
2021-12-07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70
71 化工技术
71.100 化工产品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归口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2021年5月28日,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修订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发布了最新的《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大麻叶提取物”、“大麻二酚”、“大麻(CANNABIS SATIVA)籽油”、“大麻(CANNABIS SATIVA)仁果”四种与工业大麻相关的成分全部被列入禁用目录。

四氢大麻酚为《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的成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及修订后的目录都将其列为禁用原料。

近年来随着国际上部分地区对相关大麻法律法规的调整,大麻叶提取物在化妆品中使用的热度也逐渐提升。

部分国家允许大麻提取物在化妆品中使用,目前市场上的大麻提取物产品也层出不穷。

在大麻叶的提取过程中,除大麻二酚(CBD)外还可能带入四氢大麻酚(THC),该成分也能使人致幻成瘾,是大麻种植受到管制的主要原因,也是大麻叶提取物在化妆品中禁用主要原因。

鉴于上述存在的情况,为更好地完善化妆品现行法规和检测方法匹配性,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拟开展化妆品中禁用原料大麻二酚和四氢大麻酚的检测方法研究,为主管部门加强对化妆品的监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剂类、膏霜乳液类、凝胶类、油剂类化妆品中大麻二酚和四氢大麻酚的测定。 主要技术内容:根据化合物结构特点,选取合适的前处理方式,并优化色谱条件,建立化妆品中四氢大麻酚和大麻二酚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的检测方法。 预研情况: 1)仪器参数的优化:项目组在前期实验中已完成了目标化合物的色谱参数的优化,确立了仪器分析条件。 2)项目组在前期实验中用甲醇提取样品,回收率数据稳定,满足定量要求,下一步将在基质效应的优化上做研究,并最终确定实验方案。由于液相色谱法在检出下限相较于液质色谱-串联质谱法较高,所以基本确定采用液质色谱-串联质谱法来对两种禁用物质进行定性和定量。根据目前的研究基础,能够保证该项目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