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养鹿业术语》由 TC274(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等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5月27日公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将梅花鹿列入特种畜禽,可以说为梅花鹿和马鹿养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鹿养殖业是我国特色产业,主要提供鹿茸、鹿鞭、鹿骨、鹿筋、鹿尾、鹿血、鹿肉等多种产品,满足医药、保健乃至食品需求。
吉林省是我国梅花鹿集中养殖区和鹿产品主产区,养殖量约占全国的80%,对养殖集中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农民增收意义重大。
我国于1986年制定了“养鹿业名词术语(NY28 -1986)”农业行业标准,规范了养鹿业不少名词术语,至今这个标准已历经30年,目前已经被废止。
最新版的“梅花鹿名词术语(DB22/T 1059—2011)”实施了已八年。
近年来,在一些场合多次出现非标准的名词术语,例如在种公、母鹿育种、生产、科研等的十几种记录卡片中,在各级稿件书刊中,在科技成果的研究、技术报告及获奖成果等资料中,在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论文设计和毕业论文里,在学术权威单位和政府部门的行文及电台记者的采访报道中,甚至在一些鹿的行业和地方标准中,都曾出现过。
梅花鹿名词术语的混乱局面是比较严重的,其中,既有同物异名的问题,又有错别字的问题。
这说明对有关标准的学习不够重视,对专业名词术语的运用存在随意性,缺乏规范性。
这就要求广大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标准的学习,运用规范的名词术语,使我国养鹿业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因此制定《养鹿业术语》标准十分必要。
范围:适用于人工饲养的梅花鹿、马鹿。 技术内容:梅花鹿和马鹿的种质、茸、角、繁育、副产品和饲养的术语和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