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第22部分:波兰语》由 314(民政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民政部地名研究所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制定外语地名汉字译写技术标准是实现外语地名汉字译写标准化最重要的步骤之一。
波兰共和国简称波兰,是一个位于中欧,由16个省组成的民主共和制国家。
东与乌克兰及白俄罗斯相连。
1949年10月7日,中国和波兰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近年来波兰无论在欧盟,还是国际舞台的地位都与日俱增。
波兰语是波兰的官方语言,由于缺乏统一的译写规范,该语种的地名译写一直处于十分混乱的状态,同一地名往往有着多种不同的译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尽早实现外语地名汉字译写的国家标准化,我们申请制订《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第22部分:波兰语》国家标准,规范波兰语地名的汉字译写,从而适应社会政治、文化、军事、科技等方面的快速发展,为地名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依据。
技术内容:规范波兰语地名汉字译写方法。适用于外交、国防、测绘、交通、新闻、教育、旅游、邮政等需要使用波兰语地名汉字译名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