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畜禽粪肥还田有害物质限量》由 326(农业农村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
| 65 农业 |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范围:适用于农家肥和液肥还田利用过程中有害物质限量浓度。 本标准规定了粪肥还田时的污染物限量指标(包括总镉、总汞、总铅、总铬、总砷、总锌、总铜、盐分、主要抗生素等)、卫生学指标(包括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等)取样、检测、监测和分析方法。 1采样 1.1 固体粪肥按照GB/T 25169的规定采样。 1.2 粪水混合物和废水按照GB/T 27522的规定采样。 2 试验方法 2.1总镉 按照GB/T 23349或GB/T 2487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其中GB/T 23349为第一法。 2.2 总汞 按照GB/T 23349或GB/T 2487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其中GB/T 23349为第一法。 2.3 总铅 按照GB/T 23349或GB/T 2487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其中GB/T 23349为第一法。 2.4 总铬 按照GB/T 24875或GB/T 23349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其中GB/T 24875为第一法。 2.5 总砷 按照GB/T 23349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2.6 总锌 按照GB/T 17138或GB/T 34764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其中GB/T 17138为第一法。 2.7 总铜 按照GB/T 34764或GB/T 747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其中GB/T 34764为第一法。 2.8 全盐量 按照HJ/T 5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2.9 抗生素类 按照NY/T 3787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2.10 蛔虫卵死亡率 按照GB/T 19524.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2.11 粪大肠菌群值 按照GB/T 19524.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2.12 含水率 按照NY/T 52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3. 监测频率 季节性施肥前进行一次抽样检测,样品制成干样后留存每一批次的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