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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 人脸识别系统应用要求》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SC37(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物特征识别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眼神科技有限公司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20221220-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2022-12-13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7-14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7-28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01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物特征识别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人脸识别系统应用的基本原则、人脸识别系统的需求分析、人脸识别系统的设计及使用要求,人脸数据生存周期管理要求、人脸识别系统应用管理要求,并给出了人脸识别系统应用评估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人脸识别系统运营者、技术提供方等各类组织对人脸识别系统的选择、设计、使用和管理等活动,也适用于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人脸识别系统的应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