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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纸、纸板和纸制品 可回收性评价方法》由 TC141(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轻纸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449-T-60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5-18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6-01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85.010
85 造纸技术
85.010 造纸技术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纸和纸板是重要的包装用原材料,纸包装占包装材料总量的40%。

纸包装材料具有印刷性能好,便于复合加工和运输、成本低、质量轻、废弃物可回收利用等优点,广泛应用于食品、药品、运输等领域。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环保意识的增强,纸包装材料的用量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纸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也日渐受到重视。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于2020年6月19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其中特别规定: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2021年我国将实现废纸“零进口”,给造纸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面对纤维原料短缺的行业现状,国内废纸回收利用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目前,很多企业在纸包装上标称“可回收”,但国内尚无可回收性的评价标准,导致市场上标注比较混乱。

另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规定了一次性塑料制品治理的时间表。

在政策推动下,以丙烯酸乳液涂层为代表的涂层纸及纸制品在我国发展迅速。

传统的PE淋膜产品不可降解、回收性差,涂层纸及纸制品可回收、可再浆,是一种环保绿色产品。

可回收性是其最重要的评价指标,故亟需建立可回收性评价标准。

欧洲很早就开展了纸、纸板和纸制品可回收性评价的研究,德国造纸研究所自制方法RH:021/97 (2012) Identification of the recyclability of paper and board packages and of graphic print products在国内外已得到广泛应用。

中欧五国曾开展了提高回收纸质量的研发项目,建立了可回收性评价标准:Assessment of Recyclability of Packaging Products - Recyclability Score。

该方法对粗渣率、片状物含量、胶黏物含量和光学均匀性四个指标进行评分,最后得出一个综合性的分值,来确定纸、纸板和纸制品是否可回收。

该标准的制定,在作为纸、纸板和纸制品可回收性判定依据的同时,将有利于提升废纸质量水平和回收利用水平,为我国造纸纤维原料进行有效补充。

所以亟需制定纸、纸板和纸制品可回收性评价方法来进行规范。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纸、纸板和纸制品可回收性的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原理、仪器和设备、试验方法、评价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纸、纸板和纸制品,不适用于卫生巾、纸尿裤等一次性卫生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