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锡化学分析方法 第12部分:铜、铁、铋、铅、锑、砷、铝、锌、镉、银、镍、钴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由 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标(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 。
| 77 冶金 |
| 77.120 有色金属 |
| 77.120.60 铅、锌、锡及其合金 |
1、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锡中铜、铁、铋、铅、锑、砷、铝、锌、镉、银、镍、钴量的测定。试料以硝酸、氢氟酸溶解,在硝酸、氢氟酸介质中,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上测定各元素发射强度,按标准工作曲线法计算各元素的质量分数。铋、铅、锑、砷的测定范围为0.002%~0.050%,铜、铁、铝、锌、镉、银、镍、钴的测定范围为0.0003%~0.050%。 2、主要技术内容 本部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ICP-AES)测定锡中杂质元素含量,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样品的称样量与溶解方法; (2)酸度影响; (3)基体影响; (4)杂质元素分析线的选择; (5)方法的检出限及测定限; (6)公共样品的测定及加标回收试验; (7)形成试验报告后发给各验证单位,对数据进行数理统计。采用柯克伦检验、格拉布斯检验剔除离群值后计算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