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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交换标头信封技术规范》由 TC83(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全国海关信息中心中国计量大学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1205-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12-13
申报日期
2020-12-02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7-14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7-28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6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根据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我国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

电子数据交换可将标准的信息通过通信网络传输在贸易伙伴的电子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自动处理。

由于使用电子数据交换能有效地减少直到最终消除贸易过程中的纸面单证,因而电子数据交换也被俗称为“无纸交易”。

电子数据交换具有迅速准确、方便高效、降低成本等优点。

本标准等同采用取代UN/CEFACT发布的《标准业务文档标头(SBDH)》(1.3版)与OASIS发布的《业务文档信封(BDE)》(1.1版)的《交换标头信封(XHE)技术规范》,可进一步提高电子数据传输的质量和安全性,并且可在EDI、XML等多种环境中使用。

本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电子数据传输、电子数据交换及其关联业务的便捷性。

同时,本标准的实施,也有利于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规范定义了一个面向业务的构件(artifact),它可引用(作为标头)或包含(作为信封)作为负载的一个或多个业务文档。这与将文档从一个系统传送到另一个系统可能需要的任何传输层基础设施标头或信封不同。交换标头信封向发送方和接收方描述了有关负载的重要背景信息,而不必以任何方式修改负载,可在EDI和XML等环境中传输业务文档。本规范规定了使用XHE传送负载信息的方法、标头和信封信息、XHE数字签名、符合性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