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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城镇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要求》由 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1153-T-333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申报日期
2020-11-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归口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执行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的、意义 目的: 应行业市场快速发展之所需,修订城镇燃气燃烧器具标准,以规范城镇燃气燃烧器具制造商和销售商的行为,保障城镇燃气燃烧器具用户安全和利益,,为燃气事故和纠纷的处理以及行业和地方的燃气具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管理依据。

意义: 该标准实施多年来,普遍被行业所使用,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 2018之前该标准为强制性燃具管理标准,对企业完善自身的管理体制、燃气行业产品的售后安全管理以及地方法规的制定提供一定的标准依据: ——企业根据标准要求,逐步完善销售安全、安装和维修安全以及维修安全等安全文件,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体制;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标准对不同环节进行有效监管,比如销售环节、安装环节以及维修环节等; ——一些地方法规、条理以及地方标准制定时参考了本标准。

2)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和义务,间接促进企业提高各项技术水平,完善各类管理。

3) 该标准多年作为技术管理标准,为行业产品售后问题判定和处理的主要法律依据,在促进燃具市场流通中诸多售后问题、纠纷等有效解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时科技的进步和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时代的快速发展,多方位、多平台、多模式的销售方式出现,这种燃气具的营销渠道是开放式、多渠道、无限制的共同营销或单独营销方式,这种营销方式给燃气具的使用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目前的标准已远不能满足实际市场发展需求,新的销售模式造成的各类纠纷不断,却缺少相关责任判定的标准和法律文件。

因此,本标准急需修订相关条款,以根据产品类型、销售模式、安装维修、服务特点的不同,增加或修改需要规范相关行为的条款,以界定不同的责任和义务,为不同途径或模式的产品销售、服务、安装维修等环节产生的纠纷等提供重要的处理依据。

修订后的标准将与实际市场发展相吻合,可更好的为行业发展提供重要标准支撑,以促进企业建立和健全相应安全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效能、转变管理方式,保证销售和售后阶段产品的安全性;同时也更好的促进行业安全管理,为地方法规和相关管理体制的制定提供必要的、符合实际市场发展现状的重要标准依据,补充新的多模式的销售所带来的相关服务要求,以利于解决相关的各类纠纷,为相关事故的责任判定发挥重要作用。

由此可见,修订该标准是非常必要和必须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燃气具生产者、销售者、安装者、维修者销售和售后的服务活动。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途燃气具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活动。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气具)生产者、销售者、安装者、维修者和消费者,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活动中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主要修订内容: 1、3.5 增加“持证上岗”; 2、4.5 修订“保证文件”,细化明确; 3、4.6增加“燃气具判废年限说明”; 4、4.11增加提供电子说明书; 5、5.1、6.3增加填写“电子安装工单”; 6、5.3增加安装前环境检查; 7、6.2增加维修者主动出示证件的要求; 8、6.5增加原厂配件要求 9、7.4增加断电要求; 10、增加对所售产品的相关认证要求; 11、增加不同网络销售的相关方,服务的责任、义务及判定相关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