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气动式燃气与空气比例调节装置》由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3551-3:2005。
采标中文名称: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第3部分:气动式燃气与空气比例调节装置。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标明最大工作压力不大于50kPa,公称尺寸不大于DN250,使用GB/T 13611规定的城镇燃气,由空气压力改变燃气压力且能够单独测试的比例调节装置。 本标准不适用于机械联动的比例调节装置和电子控制的比例调节装置。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GB/T 13611规定的城镇燃气的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气动式燃气与空气比例调节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分组、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安装和操作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