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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商品煤质量 流化床气化用煤》由 TC469(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69SC1(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转化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0913-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申报日期
2020-10-22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73.040
73 采矿和矿产品
73.040 煤
归口单位
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转化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流化床气化用原料煤技术条件》(GB/T 29721-2013)标准规定了我国流化床气化用煤的通用技术要求。

该标准实施7年来,为规范流化床气化用煤,助力现代煤化工节能减排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流化床气化技术与应用取得了积极进展,除常规的气化技术外,催化加氢流化床、循环流化床技术均在生产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另一方面,2015年起,《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执行,对包括化工用煤在内的各种用途商品煤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环境准入条件》等文件对现代煤化工项目原料煤要求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适应流化床气化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流化床气化用煤技术条件》国家标准需进行相应修订,与商品煤质量系列标准协调一致,并服务于流化床气化技术应用。

因此,将《流化床气化用原料煤技术条件》(GB/T 29721- 2013)标准修订为《商品煤质量 流化床气化用煤》,并对其中技术条款进行修正和补充,特别是提出流化床气化用煤中有害元素含量限值,以使之更加适应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要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流化床气化用煤产品质量等级及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流化床气化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