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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技术要求》由 TC451(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1142-T-333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申报日期
2020-09-18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99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99 有关废物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推进,《大件垃圾收集与利用技术要求》(GB/T25175-2010)规定的“大件垃圾”是生活垃圾垃圾中可回收物的一部分内容。

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再生利用是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重要举措之一,因此将来源于生活源的废塑料、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旧纺织品等可回收垃圾以及大件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理作为工作重点,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关键环节。

因此建议修订该标准,并更名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技术要求》,将系统规定除原有的大件垃圾之外,其他的可回收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利用,对于推进全社会生活垃圾有效分类及后续资源利用具有重要社会经济效益。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可回收垃圾和大件垃圾的投放、回收、再生利用、处理处置等方面的要求。 主要技术内容: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4.一般要求: 5.投放;6.回收;7.可回收垃圾预处理;8. 可回收垃圾再生利用;9. 大件垃圾处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