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34部分:着火危险评定导则 起燃性 试验方法概要和相关性》由 TC300(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95-1-21:2016。
采标中文名称:着火危险试验–第1-21部分:着火危险评定导则 起燃性 试验方法概要和相关性。
所有电工电子产品的设计都应考虑着火风险和潜在的着火危险。
对元件、电路和设备的设计以及材料的筛选目的在于,即使发生了可预见的异常使用、故障和失效,也能将潜在的着火风险降低到容许范围内。
火灾因产生热(热危害),以及产生毒性燃烧流、腐蚀性燃烧流和烟(非热危害),故会对生命和财产造成威胁。
火灾开始于起燃,某些情况下可能发展成轰燃和完全着火。
因此耐起燃性在着火危险的评定方面被认为是材料最重要的特性之一。
如果没有起燃,就没有火灾。
本部分描述了评定电工电子产品或其所用材料的起燃性试验方法。
本文件还包括以起燃性为重要量化指标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是IEC 60695-1系列的一部分,旨在为产品委员会将着火危险测试方法纳入产品标准提供指导。
(1)范围: 本部分提供了测定电工电子产品及其材料起燃性的试验方法概要,包括以起燃性为重要量化指标的试验方法。本部分给出了代表当前最新技术水平的试验方法,并在适当之处对这些试验方法的相关性和用途作了特殊说明。 (2)主要技术内容: 本部分描述了评定电工电子产品或其所用材料的起燃性试验方法,还包括以起燃性为重要量化指标的试验方法。 (3)本部分与上一版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将出版物属性由技术报告改为标准; b)修改了引言(见引言,2014年版引言c); c)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4年版第2章); d)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4年版第3章); e)删除了4.4.1.16、4.1.1.2.6、4.4.1.3.6、4.6.2.6、4.6.3.6、4.6.4.6、4.7.1.6、4.6.2.6、4.6.3.6c; f)增加了对IEC606c95-2-20撤销方面的说明(见4.5.2,2014年版4.4.2); g)增加了ASTM D 3638有关电痕化指数试验(见4.7.1.1及表1,2014年版4.6.1); 更新了附录A表A.1(见表A.1,2014年版表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