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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由 TC274(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5106-T-326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20-09-08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3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归口单位
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根据2020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我国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情况发展根本性变化。

在养殖方式方面:生猪规模养殖出栏量占比由2007年的21%提高到2017年的47%,与散户养殖相比,养殖规模场的粪污处理利用设备和工艺水平更加先进;在清粪方式方面:2007年我国规模化猪场干清粪工艺为55%、水冲清粪工艺比例为43%,而2017年这一比例分别为81%和9%,规模养殖场冲洗水用量显著减少,粪便收集量显著提高;在畜禽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方面:2016年开始,我国陆续发布和实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该政策文件从源头上将畜禽粪便的属性由废弃物转变为有机资源,且通过政策和资金两个方面逐年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根据第二次污染普查结果,截止2017年底,我国规模化养殖场基本上配套了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了70%,预计2020年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2020年达到75%以上。

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和农业部畜牧环境设施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在编制的《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GB/T 25169-2010),于2010年开始实施,该规范从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布点、采样、记录、保存、运输、分析测试、数据处理全过程进行了规定,系统指导了畜禽粪便监测的全过程。

由于畜禽养殖方式、清粪工艺以及粪便处理利用方式的转变使得养殖场的粪便处理利用工艺以及配套设施设备和工程均发生较大变化,该技术在粪便采集方法仅规定了“舍内粪便采样”和“粪便堆放采样”方法,缺少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其他方式,比如好氧堆肥等未做详细规定。

此外,随着粪肥还田的逐步推进,在粪肥还田之前粪便采样监测以及社会普遍关心粪便抗生素、重金属等指标如何采样、如何监测等均缺少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使得有关农业部门以及环境监测部门,甚至科研院开展相关工作时无从下手。

因此,建议修订《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GB/T 25169-2010),结合目前畜禽粪便处理利用工艺工程的实际情况,补充和修改相关规范内容,统一规定补充畜禽粪便抗生素、重金属监测方法,保证监测获得的数据具有可比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对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乡村环境治理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 修改标准的适用范围; 2. 修改规范性引用文件; 3. 粪便发酵处理过程采样点布设、采样方法; 4. 增加金属项目监测时样品保存和测试方法; 5. 增加抗生素项目监测时保存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