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婴童用品 母婴室配套用品通用技术要求》由 SWG18(全国婴童用品标准化工作组)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康贝(上海)有限公司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广东省海珠区母乳爱公益服务中心等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97.190 儿童用器具 |
母婴室,也称作母乳喂养室,通常建设于大型公共场所,如: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医疗机构、游乐场馆、文体教育场所等,主要是方便携带婴儿外出的父母照料哺乳期婴儿,具备护理、哺乳、集乳、喂食、备餐、休息等功能。
在欧美国家,母婴室称作“nursery room” “Baby Care Room”或“Parent's Room”,是体现现代文明城市人文关怀的重要标志性公共设施。
近些年来,我国倡导和推进全社会支持母乳喂养,群众母乳喂养意识也逐步提升,携带婴儿外出时由于母乳喂养和婴童护理的不便多次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母婴室的建设也受到了国务院及各级部门的重视。
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贯彻落实以上《决定》精神,完善配套政策,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十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其中“标准先行”成为了母婴设施建设的四个基本要求之一。
经过几年建设,截止至2019年底,浙江公共场母婴室配置达2700多间,广州900多间,深圳800间,上海1004间,北京2200多间,浙江、广东、山西、上海、北京等省市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已达80%以上,有的甚至超过90%。
然而,由于我国母婴室建设起步比较晚,母婴室建设相关标准仍然缺失。
目前母婴室内配套用品没有统一的安全规范或技术标准,主要的母婴室配套用品如尿布台、哺乳椅、婴幼儿座椅等在国内也没有相关的产品标准,母婴室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在配置、验收和管理使用时没有标准可参考执行,导致目前母婴室内的配套用品质量参差不齐乱象发生,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并且由于母婴室内配套用品被使用频率远远高于同类型家用产品,其耐用性、使用便利性、防腐性能、易燃性能等要求和测试条件应远高于普通家用产品的要求,即使部分用品有产品标准,其性能要求也并不完全适用于母婴室内配套用品。
据部分地区妇女联合会走访调查反馈,我国不少母婴室内配套用品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如尿布台,婴幼儿座椅设计存在缺陷,安全带、安全扣极易脱落;一些简易版的婴儿换衣床/垫,底部没有固定,也没有安全带等。
2019年,国内仅宜家公司主动实施召回了存在类似安全隐患的桑维婴儿换衣桌,其它品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因无标准参考,仍在母婴室中被直接使用。
在欧美、日本等国家,因母婴室内配套用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伤害事件也时有发生,如日本国家消费者事务中心(NCAC)2010年到2019年通过各大医疗机构网共收集到58起关于婴幼儿从尿布更换台跌落的事故报告。
欧盟(RAPEX)曾多次召回因护理区域织物的缝线会断开导致儿童可能会从台上滑落并受伤的尿布台,召回因支架和更换台位置有缝隙导致儿童可能将头部插入缝隙中卡住的尿布台,以及召回因塑胶垫中邻苯含量超标的尿布台。
澳大利亚召回因若未按照装配说明使用安全锁定配件导致产品可折叠部分松动或在更衣台铰链处附近折断而存在儿童跌落和受伤的风险的尿布台。
本标准旨在为母婴室建设和使用管理单位提供技术依据,保障母婴室配套用品的安全性,保障婴幼儿和妈妈们在使用母婴室时的安全,提高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对母婴配套用品安全的重视,健全和规范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普及母婴室内配套用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母婴室配套用品品质,编制并实施母婴室配套用品安全规范迫在眉睫。
本规范的制定充分考虑母婴室内配套用品的质量要求,有利于规范母婴室建设和管理,确保母婴室使用者的安全、健康、舒适,为落实公共场所母乳喂养或护理婴幼儿保障措施提供技术支撑,有利于促进母亲坚持母乳喂养,保障女性在公共场所哺乳的权利,提高母亲和婴幼儿健康水平,有利于提高国家社会文明进步水平,有利于提高国民的道德水平,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上《决定》精神和《指导意见》。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母婴室配套用品的术语和定义、配套用品的总则要求、易燃性能、化学性能、机械物理性能、试验方法、标识、使用维保说明,及相关其它要求。适用于公共场所母婴室内配套用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