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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及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 防护措施的试验、测量或监控设备 第6部分:TT、TN和IT系统中剩余电流装置(RCD)的有效性》由 TC104(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4SC2(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工和电磁量测量设备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0677-T-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申报日期
2020-08-18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7.220.20
17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17.220 电学、磁学、电和磁的测量
17.220.20 电和磁量值的测量
归口单位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工和电磁量测量设备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557-6:2019。

采标中文名称: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及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 防护措施的试验、测量或监控设备 第6部分:TT、TN和IT系统中剩余电流装置(RCD)的有效性。

目的意义

本系列标准为低压配电系统中防护措施试验、测量或监控设备的电气安全要求,这些设备用于标称电压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及以下的系统中。

在设备中施行试验会产生危险电压,使用不当或设备故障很容易引起意外。

因此,技术人员必须依赖于测量或监控设备,这些设备除了保证测量简化外还要有安全的试验方法。

对于防护性测量试验,应用电气和电子测量装置的通用安全规则(IEC 61010-1)本身是不充分的。

当设备运行中进行测量,不仅仅对技术人员,还会由于测量方法对第三者造成危害,因此制定本系列标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测量剩余电流装置(RCD)防护措施有效性的试验设备要求,这些设备适用于测量在TT、TN和IT系统中安装的RCD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本标准将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领域的RCD防护措施有效性国际先进标准引入我国,本标准的制定将有效填补国内RCD防护措施有效性领域的空白,同时将积极推动国内有效性评价体系的建立。

IEC 61557系列标准《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及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 防护措施的试验、测量或监控设备》共分为17个部分,对应我国的GB/T 18216系列标准。

本标准等同采用了国际标准IEC 61557-6:2019,本标准为GB/T 18216系列标准的第6部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量剩余电流装置(RCD)防护措施有效性的试验设备要求,这些设备适用于测量在TT、TN和IT系统中安装的RCD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2、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测量设备使用的测试导线和测试探头技术要求、用于在配电系统或电气设备上进行测量的设备额定为测量类别的要求、跳闸电流的测量功能要求、不跳闸功能要求、故障电压指示要求、跳闸时间的测量要求、使用指示器的测量要求、使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进行测试的要求、故障电压和过电压要求、标志和使用说明书技术内容,以及工作不确定度、故障电压、连接电压、过电压等符合性验证试验要求等技术内容。